农村商用车市场“大有可为”
11月23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国务院针对消费升级的社会现状,全面部署“以消费升级引领产业升级”,提出要创造国内新消费,形成经济新动力。其中,关于汽车产业的有以下几点。
农村、服务型消费“大有可为”
在农村消费方面。随着农村居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农村消费表现出明显的“梯度追赶型”特征,农村市场在家用轿车等方面还有很大提升空间。
在服务型消费方面。随着物质生活水平提高,乡村旅游、自驾车房车旅游等服务消费迅速增长。以上两方面,家用车市场仍“大有可为”。
文件指出,要加快完善标准、体系,加强监管,规范市场,并力求打造国际性消费市场的良好环境。
推动新能源、互联网汽车发展
文件强调,要围绕消费升级需求,营造李克强提出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良好环境。
为此,要进一步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趋势,重视颠覆性技术的创新与应用,更好满足智能化、个性化、时尚化的消费需求,并要开拓新的需求,比如培育壮大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等。
在信息消费方面,要推动互联网与汽车等产业跨界融合。这在刺激信息消费、带动各领域消费之外,也为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以及相关技术研发和产品服务的发展带来了广阔前景。
完善交通基础配备
相应地,文件要求强化基础设施的支撑,完善、优化土地政策。
优化用地的供给方式,更好地满足新消费、新投资项目的用地需求。比如,对于新兴产业方面,要在多类途径上,保障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等小型配套基础设施的用地需求。
在服务消费上,要加快自驾车房车营地、停车场等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智能交通,推动从机场、车站、客运码头到主要景区交通零距离换乘和无缝化衔接。
对各类居住公共服务设施实行最低配置规模限制,比如加快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城市停车场的布局和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