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珠高速客车燃烧敲响监管常态化警钟
7月22日,京珠高速信阳明港附近一辆大客车发生燃烧,造成41人死亡。这辆客车事发时严重超员。
尽管起火原因尚未查明,可不得不追问惨剧发生的原因。超载、封闭车窗难以敲破、双层结构的车辆压缩逃生空间、大巴车消防不完备都是原因,但根本原因还是长途汽车运营系统中存在管理问题。
现行的客运经营方式一般是承包经营,车辆属于公司,由个人承包经营。公司和个人的逐利,恰恰从反面反映出要求监管的重要。超载12人的车辆,沿途经过多个高速收费道口,却未遇到一次监管部门超员检查;同时,据报道,初步估计车上携带有易燃易爆物品,倘若如此,在乘客进站上车安检时,易燃易爆物品又是如何通过的呢?
显然,监管机制的漏洞已经成了长途客运安全的一大隐患。具体表现为,监管不能常态化,出现重大交通事故后,各地都严格要求严肃检查,过后则平安无事,出现一阵紧一阵松的局面;稽查面不够,定路段(高速路)、定地段(人口稠密地段)、定季节(重要年节假日)检查多,不定路段、不定地段、不定季节时间的随机检查少,甲地紧乙地松,此时紧彼时松的管理,给违反交通法规造成可乘之机。
京珠客车惨剧是一个时机,让我们不仅仅盯住超员与紧闭的玻璃窗,也应该更真切地看到那些牵一发动全身的机制、体制、管理等软件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