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4.5吨以下车辆不再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近日,河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公布了《河北省道路运输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公告中表示《河北省道路运输条例》已经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7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
其中条例的第五节关于货运经营的部分明确表示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引导、整合道路货物运输资源,鼓励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拓宽经营渠道、创新经营方式。使用总质量为四千五百千克以下的载货汽车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可以不再申请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手续。
简单的理解就是从2017年11月1日起,河北省内总质量为4.5吨以下的货运车辆不用再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这对于4.5吨以下的用户来说无疑是一个好消息,取消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就意味着少了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目前该政策只是在河北省内实施,至于其他省份是否也会有相应的政策,目前暂未得知。如果全国都可以实施这一利好的政策,相信对于4.5吨以下的用户来说可以跑得更远,也少去了一些不必要的麻烦。